Thursday, December 15, 2011

朋友婚礼-----勇士兄弟闯女魔王城记

13/12/2011

第一次做兄弟。(不是“鬼”的那种“兄弟”,是新郎的兄弟,好不好。)

长这么大,喝了几万公升可乐,吃了几百个BigMac,还是第一次做朋友结婚时的兄弟。可见我的朋友的确不多,又或是我的人缘很烂,也可能朋友圈子很小,但是这些都不重要。抱着为自己未来的婚礼取经的心态下,(当然,为新郎两肋插刀,蹈汤扑火打败一众女魔头姐妹的关卡这种理所当然的事就不用总是放在嘴边讲。)我很乐意的参与此盛大的集会,多多学习,以提高自己的见识。毕竟,我阅历尚浅,在江湖上还算是个懵懂的新手,许许多多的规则和习俗都未曾听闻。老实说,我之前都还不知道有,当新郎新娘在新郎车里时,车不可以倒退(我总是想,倒退了会怎样?手痒痒心痒痒屁股痒痒想试试看,但无奈驾新郎车的不可能是我这个菜鸟司机,所以我一辈子不可能有幸见视到了。)新郎新娘没有脱鞋(我看是懒惰吧),新娘弟弟要拿一个名为“带路鸡”的鸡(真假都ok)先进新郎屋(如果新娘没有亲弟弟表弟堂弟干弟弟的话,怎办?谁该拿“带路鸡”呢?忘了问。但估计问了长辈,他们也会说:“一定有什么弟的啦。”之类的话来塘塞过去。我也觉的不要紧,如果怕麻烦,就娶个有弟弟的女孩子就万事ok了,我真聪明。)

一大早就到新郎家,说起来还有点惭愧,之前一个晚上还有点睡不着。在床上辗转反侧,心想没有理由,又不是我结婚,紧张个什么鬼。事后想起,才知道,原来不是紧张,而是男人自古以来就有的一种直觉(女孩子的叫女人的第六感),对,直觉隔天不会有好事情发生。大吉利事,结婚明明就是大日子,怎么会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如果你这样想的话就错了,结婚的确是新郎,新娘,还有他们的亲人的大日子,却不是兄弟的好日子,是兄弟受难日!尤其是对方姐妹阵营有那种自以为很了不起,对男人怀恨在心(咳!),可能内心深处暗暗妒忌这对新人的那种女人,存心搞破坏的那种女人存在的话,更是精彩无比,比“无比膏”更无比!(发觉最近本人的幽默感有走样的趋势。)

幸好!
幸好对方姐妹并没有这种把快乐意义深度扭曲的女人存在。 (抹一把汗!)
所以,一切才会那么的顺利啦。

到达新娘的家,要过好几个关。那种会丢面子的关卡,当然是由别的兄弟去闯啦,

《X-men 3》 电影里,坏人头目,Magneto在最后要进军讨伐城堡时说:

“In chess, the pawns go first.”(大概是这样的对白啦,我不是什么记忆王)

下象棋都是小兵啊,小卒啊先去的吗,何必把自己搞的狼狈不堪。(并不是说其他兄弟是小卒,而我是大将,错,我也是一个小卒,只不过不是打先锋的那种。)但我也不是一个没有志气的人,如果关卡不会弄人难堪,那为兄弟挺一下又有何难?搞不好还可以表现自身的义气与魅力。(这就是我们这种表演欲强又很自私的男人的典型的悲哀。)接下来就一一说明每个关卡。

第一关:选三个兄弟跳绳,二十次。对平时跳绳以百为数起跳的我,简直就是边大便边小便,或左手拿汤匙,右手拿筷子吃饭的那种简单程度。当然,三个人一起跳就难一点点。一大早就跳绳的话,一定会流汗,而且大家又穿西装,所以我还是假假低调站一边,走象棋里其中一步名着------仙人指路!(既是先走兵,以静制动,以不变应万变。)果然,很难,跳了两分钟,只成功八次,只好用红包贿赂。但娱乐性十足,作为热身活动竟出奇的收到好效果。

结论:下次找长一点的绳子。

第二关:我想,全世界第一次有人用此考题作为闯关题目。新郎必须与姐妹赌三次“二十一点”(既black jack,但不是漫画黑杰克医生,医生不能拿来赌的,知道吗?)新郎输一次要给红包,赢就不用给。很公平。。。你个头。但我们完全明白,跟女孩子从来都不能够讲逻辑的,而且今天她们都打扮的很漂亮。(?)漂亮的女子更没有逻辑可言,因为美就是一种逻辑。(好高深的道理啊。)总之,我们毫无怨言。第一场,她们“暴”点数,输得眉开眼笑。第二场,新郎二十点稳稳,赢的潇洒之极。我站在一旁看,完全没机会动到牌,不然我就会来个赌神的绝招,“换牌”!但是,老天告诉我,不必换。我明白,于是退了下来。也好,每用一次功,换一次牌,我的阳寿就会相对的减少。这是师父当初警告过我的,这也是为什么,赌神后来没有第四集的原因,不是王晶不想拍,是赌神换牌换太多次(NG时也照算),寿终正倾了。最后一场,姐妹得到了black jack!这时,新郎福星高照,也是一对black jack,而且还是纯的,黑桃夭!原来!。。。。。。原来,新郎也懂的“换牌”!我今天才知道,我有一个师弟!今天是破镜重原的好日子!咳!总之,这场命运的对抗,终究还是新人赢了。设计这关的其实是新娘的很好的姐妹,只是她滥赌成性,连好朋友的婚礼也被逼成为赌场,这个我们就原谅她吧,毕竟,第三场的结果还是一个大高潮!大家都笑得天翻地覆,唯独诗人独憔悴,啊不是,唯独那个姐妹黯然伤神因为没有赢得红包。她有一个外号,别人都叫她赌后。她以为是一个称赞她很厉害赌的外号,其实是说她“视赌如命”,不是说你很厉害赌,知不知道?

结论:下次应该出老千,我相信每个男人娶老婆的当天都是,很,旺,的。

第三关: 喝不知所谓的饮料。新郎也喝这个就有点搞错了,应该只有我们兄弟为他喝。今天是他的大日子,万一发生什么事(中毒?七孔流血?拉肚子?呕吐?)的话怎办?虽然我不知道其他的兄弟愿不愿意,我可不愿意帮他洞房哦。尤其是我这个传统思想的男孩还想保留自己的到自己的洞房夜也。饮料是热的,油腻腻,入口既滑,诸多香料在口齿间爆发的那一瞬间,我只想到要打人。还好,因为我一手握相机,一手握饮料杯子,旁边看热闹的姐妹才没遭殃。还好,还好,多谢你,相机,在这么艰难的时刻把我拉住。我是没什么关系啦,反正前两天开始就一直拉肚子,拉多一天也是不错的。
结论:结果我肚子反而好了,真的是神奇水!

第四关:用牙签吃还算辣的面,就真的用牙签吃辣面而已。
没有什么结论需要。

第五关:问新郎私人问题。如初吻何时,在那里,跟谁,啊不是跟谁等等。(其实我觉得真正的私人问题应该是问像银行户口号码,atm密码,这种问题比较有挑战性嘛,姐妹们都不会问问题的。)
结论:新郎回答错也照过关,我看新娘有耳背问题。

第六关: 写宣言。(这时我心里的配乐是齐秦的歌“这是我的爱情宣言,我要告诉全世界”)
第七关:唱情歌“征服”。(我不会唱!只得跟着对嘴,怎么全部人都会,只有我不会!)
第八关:把脚放进布满冰的冰水捞锁匙,结果命运果然喜欢作弄人,弄了好久,第五把,也就是最后一把才能够开,本人比较喜欢此挑战,远比喝什么乌龟饮料汤好多了。拿了锁匙开了门,新娘新郎久别从逢,大团圆。
随后的敬茶仪式,回娘家什么的就跟普通的一样,反正我就是当司机,载舅子提“带路鸡鸡”专注驾车时刻注意不要撞上新郎车就可以了。还有要感谢新郎新娘结婚,我才有机会载女孩子,也就是那些姐妹。平时我和我的车都很空虚,在车里面跟自己说话时会有回音,这次总算有女孩子的声音回复我,刚开始还有些许不习惯,自己吓自己。

结婚果然是一个开开心心的大日子,大家都在讲笑,对我这种幽默感还有不足的男生而言,实在是一种困扰。尤其当大家都在开新郎晚上洞房的玩笑,我就不开此题目的玩笑了,因为我觉得新郎会很困扰。新郎会心想,怎么大家都在讲洞房,洞房,我一定要忍住,不要去想,都忍了几十年,我一定要忍住。唉,我太清楚新郎了,看他忍得那么辛苦,就不要再开此类的玩笑。

众姐妹里,有一个公认的,对兄弟玩游戏下手时狠狠铁面无私,不玩残人绝不放手的女孩。我们可以明白,也其实都玩的起,只是,我一看到她笑脸盈盈的讲游戏规则时,就会想到《风云》里有一句话:

“凡事去的太尽,缘分必定早尽。”

可惜,无法把此话传到这位女施主的耳朵里,帮她化一点业障,就觉得可惜。此女施主的未来新郎,必定是个心胸辽阔的硬汉。

整个早上总是说新娘姐妹“骗钱骗红包”,其实也是不对的。对不起。人家辛辛苦苦打扮的化装品也是很贵的嘛?有眼镜不带,要带contact lens也是要钱的嘛。还有hairspray, bb cream,eye shadow,粉底,口红,遮黑粉(有酱的东西吗?随便讲的),双眼皮贴都是钱。虽然不是她们结婚,她们也不可以输给新娘嘛。女孩子就是喜欢勾心斗角的啦,看戏还看不够吗?还有那一套衣,不可能下次又再穿一样的吧?买衣也是要钱的,新郎你这点钱就不可以吝啬啦。该给的就要给,给到不能够再给的时候就不用再给。


由于本人越写越怪,越写越无奈,就此打住。最后还是要恭喜新郎新娘,任何祝福语,如早生贵子,百年好合的什么的估计你们还会再听上别人说的几千遍,所以我就不说了。本人在婚宴的签名册写了一段自己蛮喜欢的话,我看那本签名册以后会给你们丢到仓库生灰尘,所以就在这里写多一次,作为纪念。


蔡知恒说:“许多事情在发生的当下,立刻就永恒了。”
愿你们俩珍惜在之后的每一个当下,因为每一个都是永恒。


(乌龟,竟然破我单篇blog的字数记录!)

Tuesday, November 29, 2011

看九把刀的《那些年》电影时,发生的震惊事件

29/11/2011

朋友约今晚喝茶,我到他家才发现看错时间。朋友约明天晚上,不是今晚。乌龟。我骂我自己。以后朋友的简讯应该看得更仔细一点,像看日本女星上户彩(好久没有你的爱情剧咯,找不到男主角的话。。。call我),吉高由里子还有新女神-------沈佳宜,不,陈妍希的相片时那么仔细的十分之一就很,够,了。

宅男如我,一旦全装打扮好出门,就很很很懒惰回家脱光光在房间做宅男喜欢做的事。至少到购物大厦潇洒走两回再回家也不枉我发胶的壮烈牺牲。所以就一个人,对,一个人跑去买过年衣,球鞋,在大众书局翻杨照写关于他女儿的新书《我想遇见 你的人生》。对这种父女情的书我好像(简直)就是没有什么抵抗力,像刘墉写他的千金小姐,张大春写他的小张宜,龙应台写他的儿子 这些文章都会让我鼻子哼气,神经被感动的部分偷偷的震动,忍住眼泪不让旁边那些书店顾客笑我娘炮。但是新书太贵,没办法,只好等优惠价,反正家里还有一大堆读不完,好幸福。会被类似文章感动的背后的意义,如果我没想太多,就是,我已到了适合做爸爸的年龄。某种叫作父爱的东西偷偷的在我身体里发酵。幸好,我的职业还是能够让我爆棚的父爱(真的很后脸皮吼!)有个输送的管道。不然,憋着,憋着,我会干出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来。如,跟某某不可能的人结婚。哇好恐怖。

好,乱写归乱写,我疼爱我的学生还是一个铁铮铮的事实。写了这么多,乱写了这么多,又没分段,句子又乱七八糟,是因为我刚才被看错简讯的我自己放飞机,心情不太好,逛完街,跑去吃中式点心,回家路上飙车时,马路很冷(看似很冷),街风很冷,路上冷清清,突然感觉一股清新感觉从丹田涌上心头,不是劲气走了一周身,也不是吸毒亢奋或肾上腺素分泌失常过多。。。

是一种自由。

这个感觉很好,好到我一回到家随时就打开电脑,想到什么就写什么(也不是,脏话和黄色的东西还是被过滤掉了。)在狂闯绿灯时已下定决心,不到黄河心不死的决心,过河拆桥的决心,写blog。内容就随便写最近发生的事情:

作晚参加外甥女的生日派对,老妈子那一边的亲戚都集在一块。表哥七岁的儿子,我的外甥男问我 [为什么你的耳朵一边有耳环,一边没有耳环?]

[哦,我的耳环不见了。]我跟他开玩笑。

他跑去跟他妹妹,我的另一个四岁左右的外甥女说。那个外甥女在他的耳朵旁说悄悄话,然后他们两个笑翻了。七岁外甥男跑来偷偷跟我说:

[我妹妹说你是--------“臭啊瓜”(还是福建话的那种chao ah gua)!!!]

我苦笑,四岁也懂酱的东西?问题是,我一点都不啊瓜啦,还很man 啊!

小插曲就不多说了,接下来才是比较重的重点,大概有两个“阿和”那么重!

当然,看到阿和就知道我要说我去看九把刀的《那些年》电影时,发生的震惊事件。堪比金田一,Stephen King,什么什么物语,开膛手jack的离奇事件。

先打住一下,如果你不曾看过我的blog,这次是第一次的话,我想你现在应该已经是满脸青筋,准备破口大骂了吧。我的文章压根不是文章,是蚊帐,是混账。我明白。我完全明白,不是每个人的智商都到达适合读我的混账,啊不,文章的标准。如果智商不是你的问题,那很好,我想解释我的blog 一向来都是写的很认真,幽默(注意:不是搞笑,是高层次的幽默),坐姿端正,用双手打字,眼睛离荧幕有50cm以上,绝对健康的文章。这一篇是例外。不能因为此篇乱写文章,就割舍之前的文章,不去读之前的文章。以偏概全,很不人道,也很不潇洒,切记。然后也可能你生气因为我写了这么久都还没讲到我的主题,我知道,你读字可能比我打字更慢,能花这么多时间读已经很给我脸了什么的。但,我的主题几时要写出来还是我做主也。

Ok,前个星期六与朋友去看戏(其中两个要结婚了还跑来看,真不懂那个男的是什么心态,要结婚了还不检点一些,总想着以前的女神,哈哈哼),好朋友有四个(其中一个就是那个不检点的男生,亏我选给他的生日礼物短裤从来没看他穿过,啊哈),外加另外五个女生!对,单身汉说到女生这两个字时,都应该用喊的!这五位女生是好朋友的朋友。然后,重点是,我天生以来的直觉随随便便就感觉到应该都是单身!(会跟朋友一起看《那些年》的大部分应该是单身,推理啊推理,别忘了金田一是我的偶像,sherlock holmes 是我的儿时梦想,Hercule Poirot是我中学时期的仰慕者)其中一个女生可以算是熟了,但还没熟到那种可以旅行时同房的那种。另外两个刚巧是同行,见过面讲过话,也许是我害羞的问题,也许是她们含羞的问题,话都不多,来来去去都是客套的几句“你的女儿多大了啊?”“你几时要退休啊?”(注:此两句只是客套话的列举,当然不是我们的对话,如果你确定你明白,此注解可省略跳过。)还有一位女生也是看过两次的,大概16个月前一次,还有大概八个月前一次,印象中没讲过半句话。总是(也没有总是啦)会弄错她的名,因为直接从她的英文名字翻译的话,就会想起九把刀妈都叫他“田”的外号,还有小时候看的少女漫画“小甜甜”。然后离奇的事情发生了。

如果你的算术不错的话,而你有在专心读的话,还有一位女生我还没讲到。这女生从我们开始在戏院里集合到进去坐(我们十人坐一排)到看完戏出来说byebye离开,我都没有看到她的脸!!!超夸张,也就超恐怖!!!能把自己的“气”给完全藏起来简直就是东邪西毒南全北丐东方不败张无忌那个等级的武林高手了嘛!!你想想看,跟九个人看戏,之后你怎样都回想不起来第九个人的脸,不是贞子是什么?而且,我根本都不能够回想什么,完全就是记忆被抹空。如果朋友没提醒的话,我可能一辈子都以为我今天是跟八个人一起看戏,而不是九个人。也许是我那天看偶像九把刀的戏太过兴奋导致收讯台失灵吧。(其实看完戏出来后,那五位女生结伴走人时,我才发现还没看到这“第五位女生”的真面目,但已太迟了,只看到一团长发飘走。)

一口气写了这么多,现已深夜十二点半,已没力气再写《那些年》的观后感。

以后。

Friday, August 5, 2011

我最近都在干什么鬼。(不是跟什么种类的鬼做叉叉啦!)

06/08/2011


我最近都在干什么鬼。

又回到惰性充斥的三度空间,所谓的时间那第四空间,似有还无,犹如琵琶半遮面半遮身材,神秘色彩性感到不行,让人欲想又止。

像我每次说的,自己作践自己。

最近的时间,都用来

一,做工。 这是唯一对得起时间的项目,毕竟我还是喜欢教书时的自己。好像所谓的“跟世界的联系”就是这么一回事,虽然现阶段我还是觉得如果有一个女朋友好“联系”比较重要。

二,踢球。 踢球踢到好凶啊。差不多每天踢,整个人瘦到已经可以被一面小镜子装下。(是啦,我知道如果站近一点照镜子就不会发生此现象,但我就是喜欢那某个距离而已。)

三,伤脑伤眼睛。 太多太多的戏,日剧,美剧,漫画,小说看不完。优柔寡断不愧是我的强项之一,喜新厌旧强项之二。割舍不得的好戏好剧好书,我通通都要,新产好戏好剧好书,我通通都要。粗劣算一下,就有20套日美剧还没看完,漫画13,小说不知道啦,戏就呵呵呵呵呵。我命休哉。也就顺便介绍一下最近追的,充字数。 《全开女孩》好!漫画突然就追上了《恶魔奶爸》,天才《ones out》,东野圭吾uncle的小说继续燃烧我的读书柴油灯。

最近还有做什么,

狂喝牛奶(一个礼拜四公升,所以最近肚子怪怪的。)

上下课乱讲话(此举日渐严重,若不遏止,将面临极为严重的信誉危机。)

参加好几个在业课程(遇到照道理说应该会喜欢上的女孩但我却找不到我的心跳。估计内脏乾坤大挪移已进入第七层,步入走火入魔的浅阶段,须找名为“一见钟情丹”或“心电感应丸”或“虎躯一震草”的女孩解救解救。就好像最近一次的课,认识一个刚好是小一届的大学学妹。眼睛很standard很好看,笑容很standard很好看,但我对她也很standard很冷淡。完全就是“嗨你好”,“在那里教书啊”,“你是那里人哦”,“教什么科目叻”等等。事后她应该会认为“啊,这个学长好鼓噪无聊哦,肯定是个孤僻沉闷的一辈子单身汉吧”。啊,真是个美丽的人格误会啊,就让误会继续美丽下去吧。哭。)

Tuesday, June 28, 2011

学生的面前一切都是one take

28-06-2011

学生很恐怖。
我们做老师的永远活在学生那狗仔队般的好奇与监视。
老师必须是完美的演员,学生的面前一切都是one take。

昨天,跨出某中五班的门栏时脚滑了一下,仗着平时训练有素的优越平衡感(咳咳。踢球时脚踝扭伤太多次的无奈好处就是培养高度的平衡感),我迅速来个千斤坠,稳住下盘,避免悲剧的发生。
而,学生,已经开始在暴笑。
我也只能投于一个讪笑,厚着脸皮说
[好才我没跌倒,不然,会给你们笑一辈子。]
事后,我觉得如果我补说一句

[Jangan risau, cikgu tahu KUNG FU.]

效果应该也不错吧。

然后想起中学时有位老师因为年轻时曾参加过歌唱比赛(然后听说不是唱的很好。),结果饱受学生讥笑的残剧。

上个礼拜,我换了一个新裤带,朴素简单的裤带头,丝毫不高调的暗褐色,与我之前戴的没差太远。
结果,进第一班不到五分种,立刻就有一个男学生说“老师换新裤带哦。”
我没夸他眼力好,只能说他把专心放在不恰当的地方。

我并不觉得学生特别注意我(时刻都提醒自己,不要以为自己在学校走到那里,聚光灯就照到那里,我不是什么明星,顶多只是散发那一丁点的魅力而已!咳。),但当学生在我面前仔细分析别的老师的为人时,我也只能暗自叹息,我在他们的心目中,

还是不要太差比较好。

Tuesday, March 29, 2011

23-03-2011 原来寂寞也有比较具体的时候

23-03-2011

飞车时速在100左右,回实文然的路途上。
一个人驾长途车时喜欢跟着自选CD在车里唱破喉咙。
随着Kent乐团唱的“Elvis ”的结尾,大声啦啦啦的瞬间,歌声霎时哽住,眼泪就这样跑出来了。
有一股感觉涌上喉头(是的,是喉咙,不是心,也不是呕吐感好不好。)
很苦的感觉。
我想,是寂寞吧。
终于感受到比较具体的寂寞感。

下午四点的阳光,没有车辆来往的路上,沿途两旁的种植物,在告诉我:
你,一个人。


这三天回古晋下榻某酒店参加课程,我一改慢热的常态,变身成快熟男。
到处叫别校的老师介绍他校的单身老师给我,时时享受认识新老师的快感(我看只有我有此变态快感。)。
为了抄热大家一起吃饭的气氛,甚至公开承认喜欢也想认识一位别组的女老师。(有个眼睛吃大便的老师,就是我的房友,说她像李宗伟,我靠!)此举超厚脸皮的公开后,我想,我顿时应该给人一种很desperate寻找女生的无赖男吧。
那三天的轰轰烈烈热血沸腾(对,认识不到的迷样女生,时时刻刻都可能会不小心认识的有潜力的女老师,晚上酒店房间可能有鬼),盖过了沉闷的课程与考试,让我的肾上腺素不因没有运动而减少。

所以,造就了一个人回实文然时那个很苦很苦的感觉反差吧。

原来,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不代表习惯寂寞。